引用的那个评论里已经提到并分析这点了啊(以下的“你”=张):
“但即便告侵权,单单从李记者这两条微博的内容来看,你也不见得能赢,虽然侵权对内容真实性无要求,发了真内容,也可能输官司。
但是,第一,你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享受的隐私权本来就被部分让渡。而他是记者,记者调查一些公众人物的法律事实是行使正常监督权的天职。
第二,这三条博文,全是陈述事实,第二张是呼吁你本人回应,把事情原委告知清楚,没有做出降低你名誉评价的臆想。
所以,你第一不敢告诽谤,第二,即便告侵权,你也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 在 purplesoul 的大作中提到: 】
: 告侵害名誉权好像是真事也能告成。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b站有人说“张继科只敢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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