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签了每月付水电啊这些的生活开销的协议,也就是大s方所谓的抚养费
然后平时孩子的开销都是司机找他实报实销
平时的开销虽然很多,远比汪小菲答应的多
但根据台湾的法律这只能算零花钱,不算协议里的抚养费,抚养费必须按时打到那个指定的卡里,打到别的卡里都不算
汪小菲现在停了那个抚养费,也就是他说的不想给那个家付的水电费
于是大s就告了他
如果汪小菲不给,根据台湾的法律他就算失信人员
不允许进去台湾,他不给就见不到孩子,台湾的资产被拍卖
汪小菲当初这个协议签得太傻了
太意气用事了,以为大s46了不会再结婚了
给了孩子妈妈也不是什么事
哪知道她那么狠
只能说台湾人干诈骗的确是有经验
【 在 springwl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己买的房子,还的月供,住着韩国光头,自己去了台湾,只能在酒店见孩子一下午
: 真的是好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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