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上男女在世俗角度是不平等的。比如在父母同住方面,男方属于心理强势方,女方属于心理弱势方。说白了往往男的跟父母同住要比女方跟父母同住更理直气壮。哪怕男的有个妹妹,也不怎么影响。但如果女方有个弟弟,男的很少会有愿意跟女方父母同住的。
即使你愿意,女方心理上也会更感激你,因为女方出于处于心理劣势。
举这些例子就是想提醒你,不管制度多平等,派出所可以跟女方姓,但世俗心理上实际上并不平等。你没必要非得既占人便宜又不承认。
【 在 byronichero 的大作中提到: 】
:“想占别人便宜”占谁便宜了?:如果女的报着结婚嫁男的,就是被男的占便宜,那确实我看不起。:我家孩子又不是嫖客想白嫖。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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