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婚姻本来就是双方家庭的事,而不仅仅是小情侣两个人的事。
谈得拢就嫁,谈不拢就不嫁,其实也没啥好说的。
觉得彩礼高了,那就去找个彩礼低的,觉得彩礼不合适,那么就去找合适的,双方都开
心,何必纠缠于此。
不管怎么做,都没有违法。
【 在 byronichero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女本人是涉事人,愿打愿挨。但水木风气很不好,要把彩礼合理化,必须男方父母拿这笔钱,连男的自己拿,她们都不愿意。
: 真是你说的买卖,哪里有“卖家”还要去“买家”父母那里再捞一笔的,怕捞不着、捞的不多,还要扣个准婆婆没有诚意的大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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