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优先级了。孩子的成长、她的工作、老人的情感,顾一方必然会对其它有所不及(顾此失彼)。他那几条不就是典型的“既想要又想要”,或者说“既想要A又怕失去B”的纠结吗?这种情况,要解决,总要有所取舍,不就是有个优先级问题吗?而且,总是要拿出一个解决办法来,因为孩子一天天长大。
如果按照你说的“依法履行自身责任”,我不知道这种丧偶后的妇女对公婆是否还有法定义务?直觉感觉更多的是道义上的吧?那就好办咯。(但,法律始终是指导人们社会生活的一个底线,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问题不需要考虑优先级
: 而是楼主应依法履行自身责任
: 跟优先级没毛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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