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原房主有意思啊,不过这怎么能是入室盗窃呢?首先,原本就是人家的东西,其次,
是你给人家的钥匙,第三,你无法证明这一包有用的东西是你妈收拾出来的,还是原房
东自己收拾的呀,人家可以说是自己早都收拾出来忘了的。
【 在 perfec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了个房子,已经完成过户、收房手续,确认收房完成,这算第1天。
: 第2天,我妈去房子里收拾。房子很乱,收拾出不少垃圾,也收拾出一些有用的,包括洗衣粉、鞋油、改锥锤子之类。不值钱,我妈放在了一个袋子里,这是准备留着的。
: 第3天一早,原房主给我打电话,说她有个证件落在了房子里,她还有钥匙,问我能不能她直接开门去拿一下。我同意了。
: ...................
--
FROM 115.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