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心吧。装充电桩需要供电局来检查一次安装条件,装完之后再来验收一次才能交付使用,根本不存在漏电伤人的情况。
容易绊倒老人也不是正当理由,可以在车进车位之前让老人下车。别说这是地库,就是路边靠边停车让人下车起诉也赢不了。
【 在 william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没有产权证,旁边的人也没有,所以不能从这里入手起诉
: 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理由起诉,容易绊倒老人、容易漏电伤人都是正经理由
: 因为老人下车,从车头方向有个立柱出不去,必须绕过自己车尾,现在又被挡住,诉讼理由成立
: ...................
--
FROM 117.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