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那个房产确实该给人家分的
多出来的不能分
【 在 Tornado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丈母娘家的事,九十年代末的时候地婆外公家拆迁,当时需要补十多万左右能在原址分一套房子,要么就给一套地段偏远的房子。
: 据地婆说,她外公先问了地婆的三个舅舅有没有意向,他们都说没钱不考虑了,最后问了我丈母娘,也就是地婆的妈妈,丈母娘考虑老人还是在城里附近方便一些,还借了一些钱就把房子买了,房本名字写了丈母娘,后来也基本上是丈母娘在照顾老人,这二十几年过去了也都没什么事情。
: 前一段时间,地婆的一个舅妈听说那房子值三四百万了,就开始搞事情,说当时没有公证之类的,这个房子应该按照遗产来平分,十几万只能算是借款,结果就吵起来了,那个舅妈说协商不成就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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