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警察跟司法部你认为谁和更专业?
五月八日,司法部官微“中国普法”对本次事件发声:从互殴的认定角度而言,欠缺认定依据。
并给出理由如下:
1.监护人对熊孩子的不良行为,负有预防、制止和监护的责任。
2.家长方对冲突升级具有过错,从辱骂到打人,每一次的矛盾升级点,都在于家长一方。
3.家长方作为有过错一方“先动手”,且以多欺少,采用过激手段,当众打了女孩。
综上所述,女子的行为具有被动性和防卫性,不同于互殴行为。就连专家也认为:“各打五十大板”,虽然合法但不合理。
【 在 babyxiao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跟你之间我更倾向于警察比你更专业
: 你也说了,有检查院,有纪检,你在这里大放厥词都没啥约束,凭啥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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