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政人家给你调解到凌晨,直接各打五十大板通通回家睡觉不是更省事?
女家长动手之后,女孩第一次还击没毛病,应该支持,第二次又扇人家一耳光就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了,理应认定为互殴,警方的判罚我认为大体合理
但这本来就不是大奸大恶,都是一时冲动犯的错,如果能和解道歉,不要留下不良记录,对双方都是最好的结果,警察的举动是善意和负责任的
【 在 malongha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实就是谁也别给我惹事,不管你是恶的还是善的,恶的给我老实着,善的给我忍着,别耽误我休息的时间,目的就是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就像有的班主任会修理被欺负的告状的同学,如果这种互殴判定成为风气会和法律的出发点相违背,人们会认为反正会被判为互殴,先下手为强,必然会埋下社会动乱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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