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准备怎么处理?
是补办手续还是拆除违建,或者别的处理办法?
【 在 indefi 的大作中提到: 】
: 尊敬的北京市领导、市住建委、市规委、朝阳区政府、朝阳区规划局:
: 我是朝阳区三间房北岸1292创意生活园区B座的业主,以租代售形式购得的房子,年限为40年(20年+20年),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该创意园区是三间房乡政府委托开发商北京锐创华文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发并统一对外出租销售管理,有三间房乡政府盖章出具的房屋权属合法说明文件,明确说明该产权归三间房乡政府所有,不存在违规违建(后附文件复印件)。有政府做背书是我敢于以以租代售的形式购入该房的主要原因。但近日却被三间房乡政府告知是违建,说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违建。不知历史遗留问题具体指哪些?历届政府在施政时遗留的问题让谁承担责任?让我们老百姓承担??当初出具书面证明不是违建的是乡政府,现在空口白牙说是违建的也是乡政府,道理何在?依据何在?政府公信何在?我相信大多购买者购入时是与我一样的心理:因为有政府的背书,因为相信政府。B座整栋楼430户,430户涉及的不仅仅是430个人,是成千上百个要养家糊口在北京打拼的普通人,是无能无奈却也安分守己踏踏实实生活的老百姓,难道都要为乡政府一句历史遗留问题的不负责任态度买单??这根本上就是乡政府置老百姓生计于不顾置国家维稳大政于不顾的肆意妄为,是抹黑百姓心中政府形象的不负责任的乱作为。疫情之后,生活刚往常态恢复,如今家又不保,今后该何去何从在当下环境中更为迷茫与窘困,四十年购一梦?此后又该身安何处?
: 在此恳请北京市各级政府予以督察,要求乡政府遵守合同,信守承诺。不要让悲剧发生,不要拆毁我们的房子,别让我们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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