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这种事情吧,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也许是(童年)习得。。。
【 在 BourneJas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怎么说呢,我虽然心理上倾向于男方,但是觉得女方也确实不容易,而且由于原生家庭和童年经历的影响,性格上也有一些缺陷,这些都是值得同情的地方。
: 我看不惯的主要是几点:一个是跟男同学玩暧昧甚至线下私自约饭;一个是家暴掐老公脖子(这件事竟然这么轻易被带过,而且回帖的大部分人好像都自动略过,让我觉得很惊悚。试想一下如果是男女互换,男的家暴女的掐脖子,回帖会是什么样的景象。。。);最后一点就是女的非常能写,像写辩词似的,有时候陈述事实比解释这么多可能更能够获取别人的理解和同情,渲染过渡了反而起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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