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始至终,是你赋义我高明或者我有着和别人不一样的企图
并在这个定位上进行观点的讨论,甚至对我本人的攻击
当然,你认定是我冒犯在先也是你的权利,已经认定了我就不浪费耐心和精力辩解了
另外,你要是看到那就是只说消费而没必要去理解更多群体心理的话,那也没毛病,我们不过没有对本案例讨论的必要了而已,可以换话题了
【 在 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以为看了乌合之众就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你自己就高明了
:
: 乌合之众是解释消费心理学的,不是解释杀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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