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个啥呀,以女方的年纪可能有事实婚姻吗?都什么年代男女朋友同居不是很正常的,说是男的结婚着急用钱,具体情况因为我听过两种说法不知道那种是真的,eclipsqq在版上说过男方的版本,反正调解结束,大家都接受,说明是和平解决。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居或者事实婚姻,二者其一就成立,你对或者这个词的逻辑怎么理解的?这总比你判断没有威胁的逻辑要正确多了。
: 好吧,就算是调解书,那说明她除了证实的两次婚姻登记之外,至少还有一次同居,应该是达到就差没登记的婚姻的那种状态了,然后分手以后翟赖着不想还钱,所以才有了民事诉讼,这个没错吧?
: 你先把你知道的事实都摆出来再说吧。你藏了多少东西还不知道呢。然后自己这边理亏的事或者不光彩是事不吱声,拼命替翟狡辩?那次涉及房产钱款的民事诉讼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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