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先分割。他只有权利处置自己的那一部分。
没有继承,赠与也是可以的,无需血缘关系。
而且赠与的优先级高于法定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在 Wa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既然着眼于探讨法律。那也应该先分割、后谈继承。
: 原配已经将继承权公正了。
: 何况,小三与其他人的女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无从继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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