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存续期间,只有以下两种情况能分割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在 Farfamed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被他带进沟里,夫妻的共同财产,单方无权处置,无论是给小三,还是给无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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