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丧偶赡养老人的才有继承权,我这种没有,我就是有时不忿罢了,我知道我没义务照顾二老,照顾他们我也得不到任何好处...但这和互助互爱的家庭观真是太冲突了
古代女的有七出七不出,其中就有给二老养老送终的,男的怎么发达都不能休,就是保护女性权力的,现代社会反而没有了,我一直觉得现代社会对女性权力保护其实更弱了
【 在 Huohuohuohuo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啥呢,你是儿媳妇,根本不在继承顺序里,说句过分的,假设公或婆再婚了,继子女都比你更有可能获得继承权。
: 不过,儿媳妇/女婿获得继承权也不是完全没可能。例如,儿媳妇丧偶,且儿媳妇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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