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当然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说法。不满十二周岁的人,就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而非免于追究。
刑法中有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是指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但这种情形,跟你说的免于追究,不是一回事。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无民事刑事责任的说法。免于追究,没有承担责任,不等于行为不违法。lz的孩子违法,不是有人追着他踢不违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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