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还是个孩子”这种为熊孩子开脱的言辞。有追着别人打的熊孩子就有我觉得应该就可以追着打的护犊子熊家长。不承担刑事责任,不是法律管不到,小孩子就是法外之地了?还有脸说浆糊。
既然要实施暴力,就可能接受后果,你以为是软柿子,可万一人家能把你家孩子打进医院呢?我是主张拦住,制止冲突就行,可有的兄长姐姐家长之类,你家孩子追着踢,人家就把你家孩子踹沟里去了……人家也认为有理,以暴制暴……说到底是秉持同样价值观,护犊子,漠视法律的一类人,互相伤害罢了。
【 在 chooselif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一脑子的浆糊
: 第一,五岁孩子跟这俩大孩子的人际和力量可比性和参考性在哪里?
: 第二,双方的前情一样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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