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扩大性自杀”
你说不一样,怎么不一样呢?
易子而食,是迫不得已。
弑父弑母,是跟谋反一样的重罪。
是这种差别吗?
【 在 larry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吴谢宇案的本质是“自杀未遂”,表象是弑母 (转载)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Jun 18 15:20:05 2023),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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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个案子不是一回事。
: 你胡搅蛮缠没有用,法律会打你的脸。
: 【 在 eskimo1024 的大作中提到: 】
: : 带着孩子投水自尽的呢?也是畜生吗?
: :
: : 故意加重刑罚,才是没有人性的表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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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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