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另一贴里说了认定的理由,我复述一下:
首先他是代表医院,以该医院医生身份,约患者讨论在该院预交费排队三个月的手术安排问题,讨论时医生不是业余时间在家休息,这个活动通常认为是他医务工作的一部分。这不是出于个人关系的私交,具有明显的职务行为特征。
用微信、电话或者面见交流都可以,患者也可以接受,但是任何渠道的医患沟通中,医生必须为患者着想,要以结果有利于医疗第一考虑,对患者有礼貌。
【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只是你的“认定”,医院不是这么认定的,医生也不是这么认定的,我也不是这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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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idNiter FROM 221.21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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