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也不喜欢警察警察和稀泥的风格,但个人认为这个警察的处理还是比较合适吧。
首先,那位尾随者盯着特定的人,未经他人允许,以他人为主体偷拍,按情理你有权要求他删掉你的照片,警察也已经批评警告他了。
但是,如果要处罚他,侵犯隐私权和侵犯肖像权的认定都比较难一点。
隐私权难成立是因为事发场所是公众场所,没有拍敏感部位;肖像权难成立是因为肖像权的认定要素是以他不当使用,造成损害为主,这个难以证明。
如果要套寻衅滋事的话,其实这事也没有那么严重地影响到你或者公共秩序。通常也就够训斥一顿放人滚蛋的程度。
【 在 olaflati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问完事情经过就让我下车了。我下车过天桥等公交车,眼看着警车也掉头了。我乘坐一站的公交车,到达三元桥地铁站,警车带着那个跟踪变态也到了地铁站,那个人就直接下车了。我招手跟上去问问处理结果,警察直接开车走了。刚才打电话到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接线员以办案人员出勤为由,让我在31号自己到派出所去问。我说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想向上级反映情况,接线员让我去百度找电话,随便投诉,遂拨打12345投诉,刚才督查已经电话回访我了。
: 请问警察最后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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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idNiter FROM 221.216.144.*
FROM 221.21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