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道德也是舆论监督范围,老百姓当然可以发表评论。你要说尾随偷拍特定人不违反道德就只能呵呵呵了
不违法违反道德老百姓就可以评价这个行为流氓,更不要说只是没走司法程序而已,实际上已经构成侵权了。
有些人总是道貌岸然混淆司法行为和老百姓的私力救济行为,无限拔高受害者应当的承担的责任。
【 在 tangcho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那个lz是被拍了胸还是被拍了内裤?如果只是普通的外表被拍算什么流氓?看到好看的人不能拍吗?
: 第二,是否违法需要公安机关和法院裁决,没有裁决结果之前怎么能算别人违法或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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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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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OC FROM 118.1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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