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孙子的情况下,本来就不该有爷奶继承权。
理由是,爷奶继承权的法律原理不外乎赡养义务,但是人既然死了,所有义务自然消失,或者跟随财产转移。也就是说,房子完全归孙子,同时孙子承担起赡养爷奶的义务,直到爷奶去世。
楼主这个故事里,大姨和姐们们成年之后就是独立过日子,谁也不欠谁,如果说大姨家辛苦挣的房子,最后居然要分一部分给姐们,而姐们的房子显然不会分给大姨,这就很荒诞了
【 在 esmile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我觉得这种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情况,未主张继承就死亡的以放弃论比较符合我国
: 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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