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
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不能同等继承的
要不法律也不会写成配偶、子女、父母,为什么不乱写顺序?为什么父母为大不写在前头?
都被后面的各种解释和闹腾给弄歪了
【 在 liu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这种特别的奇葩,如果姥姥在大姨后面去世,她大姨子女在姥姥去世后去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时候,就会找一堆的亲戚签署放弃继承协议。要是再有个舅舅什么的在姥姥后面过世那就更麻烦了。
: 这种在同样第一顺序继承位的人,如果又去世了,就不应该保留自动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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