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要求父母继承子女的份额,再成为遗产时,只能由该子女的继承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默认放弃。这个理论上可行。可是会带来其他问题。而且,单独拥有的财产的限制所有权,全世界都没有先例。人家生前也可以处置,使用,收益,因此份额也很难界定。法律越复杂,其实所谓漏洞越多。能否实现(是否可以达到初衷),谨慎怀疑。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提议有个bug,如果房产未做分割,那肯定是所有人都没做分割,如果这样就是视同放弃,难道要归国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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