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表哥和姨父一家人先住着,等着姥姥死了,去更名表哥,一点问题也没有。
房管局根本不会问,你妈在你姥之前死的么?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否符合公序良俗,法官自由裁量范围很大,就不是可以自以为的事儿。本楼情况,三姐妹继承自己母亲遗产违反公序良俗了么??那个姥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自己女儿遗产份额,违反公序良俗了么?无法证明姥姥放弃份额,那么没有这姐仨放弃,表哥姨夫更名自己房产无法实现,这才是关键。如果不是物权,涉及不动产,根本不会有人提这些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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