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红歌跳忠字舞不违反公序良俗,但也不叫正当理由。这个道理精神病人理解不了,正常。毕竟正常人谁到这个年代还当小将呢?
党姓国姓还真不是你想取就能随便取的。至于为啥不行,你自己去试一下不就知道了?版友没义务给你科普。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管的着我么?行不行和别人怎么做有关系么?认为一个事可以,就是自己要做么?我认为你老公睡你可以,你咋不跳起来问:“你说可以你来睡我啊?”。你这脑子还学人抬杠呢?我问的是你为什么说父母不姓党子女姓党不行,为什么又因热爱党而姓党不能属于根据司法解释的“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至于你坚持说不行,又不给理由,还说啥反贼的脑回路,你爱咋鉴定咋鉴定,我教你你不领情,爱咋地咋地吧,哈哈……
: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 那你去派出所说你“热爱党想姓党”所以要让你孩子姓党呗,别tm在版上装疯卖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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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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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OC FROM 118.24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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