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利润能cover就不是冤枉钱,总比丢了客户一分钱没有好,都是生意,把账算清楚就好。人在社会混,哪有那么多喜欢不喜欢,把钱赚了揣兜里就好了。
lz在学校工作,比较单纯而已。生意场很多都身不由己。
【 在 tokyopgb 的大作中提到: 】
: 回复一下,我最近也是被人逼着请ktv。
: 我个人五音不全,打死也不想去ktv,架不住甲方人品太差,每年项目都是要求必须去一次。 两人,点两个公主,外加他带出去,总共15000。 真的是冤枉钱。 有些事情是被迫的,不过我觉得你老公的话是真的,不过理论上不应该让你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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