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这个事情真假对错
但您说:再不愿意也得把腿分开
我作为个男的tmd真看吐了。。。。
【 在 timehead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不能不考虑公序良俗,当公序良俗和法律出现矛盾时,法律应该做的是灵活调整以保护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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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序良俗上说,只要过了双方协商好的一定的彩礼,并且就后续费用书面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 男女双方睡一起很正常,这是男方享有的权利。男方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就该享有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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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订婚QJ案,订婚宴上男方给了10万彩礼和金戒指,并立字据承诺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下,男方要求发生关系女方没有特殊理由是不能拒绝的,即使女方不愿意。也就说这钱只要在女方知道且没有证据证明女方反对收的情况,再不愿意也得躺下把腿分开。别说是发生关系了, 男方要求公开同居女方都得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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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处理这事上犯了很大的错误,要么以家庭纠纷为由不理,要么以公序良俗劝导女方, 根本就不该找男方的麻烦。至于女方不服想折腾就折腾去吧,这种折腾只可能给警方带来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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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时不考虑公序良俗,必然会破坏甚至毁坏公序良俗,没有了公序良俗,法律有太多的空子可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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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不完美受害人》中的赵寻,事前敢收资本家80多万的礼物,进屋后可以明确拒绝不拒绝,然后玩一手事后报警,深刻的演绎了什么叫婊子无情。
发自「快看水母 于 M2012K11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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