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律师回复不是权威司法解释不权威。
2.lz要求的性义务是女性不在经期孕期无条件配合他的性要求,完全不考虑女方的情绪、身体其他状况,和提倡的男女平等互相关爱的要求背道而驰。
【 在 smthxe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回复错了,至于夫妻性生活是不是义务,很容易验证,你可以咨询律师,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的义务,对方是否有权利起诉离婚,看看律师是怎么回复你的
: 以下是我随便搜索的答案
: 夫妻生活是义务吗
: ...................
--
FROM 59.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