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自然要析产,遗产也只能是个人财产,这部分个人财产的处分意愿就是遗嘱遗赠。以违反公序良俗的借口否定了这个意愿,我认为就是欺负死人。
也就是我认为法院对违反婚姻法完全放任,只会等人死了帮活着的人这种现状就是欺负死人无法申诉。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现在说的那些不是他生前个人财产,是他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而他至死也未解除婚姻关系,不能跟他婚前个人财产相混淆
: 再说一遍:他在生前订立遗嘱把婚内共同财产的部分遗赠小三就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因为他至死都未解除婚姻关系,别拿“死”来当作超越法律的理由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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