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不离婚有很多原因,子女反对、公婆反对等等等等。中国成年人婚姻有多少是自己完全自主不受任何家庭成员干扰的?似乎是你在装外宾吧。现在说的是,不管当事人怎么想,法院这种只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起诉方持异议,不管什么情况都判败诉,然后隔半年第二次再起诉就大概率判离的操作,是尊重法治吗?有尊重道德吗?
【 在 windinwillow (风语河岸柳)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是你自己吧,别在水木装外宾
: 无论前面那个abb号称的40年没感情,还是事实上跟保姆同居17年
: 哪个不够离个婚?什么“中国法院典型套路”能够让他们17年离不了婚?
: 你这是在装什么?装外宾的是您吧。或者你就是外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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