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暮年再找的后老伴,各有骨肉,又不会再生育属于两人的子女,这种凑合关系与感情基本无关,只是利益与陪伴的权衡。之前在阿姨看来,有人作伴,老头身体健康,还能有收入并由她掌控,算是正收益,可以维持。现在对她来说,老头不再挣钱还搭上她一起来照顾小孩,等熬出来估计老头也快要她照顾了,打破了原来的平衡,明显已经是下坡路趋势,所以及时止损。
【 在 maomao2019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公找的后老伴,领证过了五年,现在闹离婚了,婚内期间,公公的钱都归阿姨管,结婚前,阿姨以有外债为由借了公公几万块钱。这些钱都是现金给的。没有任何转账记录。现在阿姨不承认婚前借她的钱了。她说是给她的…..婚姻期间公公给阿姨管的钱阿姨都说花完了。现在没有任何存款。更奇葩的是阿姨还以她伺候公公五年为由要求公公这五年每个月补偿她2000。总结就是,婚前阿姨借公公的钱不承认了,共同财产想独吞,另外还要公公每个月补偿她2000。真是的,公公这是给自己给子女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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