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maomao2019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公找的后老伴,领证过了五年,现在闹离婚了,婚内期间,公公的钱都归阿姨管,结婚前,阿姨以有外债为由借了公公几万块钱。这些钱都是现金给的。没有任何转账记录。现在阿姨不承认婚前借她的钱了。她说是给她的…..婚姻期间公公给阿姨管的钱阿姨都说花完了。现在没有任何存款。更奇葩的是阿姨还以她伺候公公五年为由要求公公这五年每个月补偿她2000。总结就是,婚前阿姨借公公的钱不承认了,共同财产想独吞,另外还要公公每个月补偿她2000。真是的,公公这是给自己给子女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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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你的思维就是反了,不能要回来的非要咬着要回来,有可能要回来的,非说给人家了。你的宗旨不就是觉得亏了,想把钱要回来嘛,管他是哪部分的钱,能要回来啥就要回来啥啊。你可别再说什么不要了,让人抓把柄,就应该咬定了,能要回来的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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