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征婚,那躲不过告知离婚理由,现在这个对她是最好的
【 在 faithl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前偶尔教主上十大,了解了一下
: 觉得她率真 开朗
: 然后不畏人言 能做自己
: 不失巾帼风范
:
: 但是这次你离婚就离婚
: 为何又要把曾经枕边人的事情往外兜售
: 即使真的男方不孕不育那也是他的个人隐私
: 作为曾经的配偶 这点口德都没有么?
: 如果是编造的理由
: 那就更没品了 非常的下作
:
: 婚姻不易 如果不善经营那就各自分开 不要恶意中伤 都给对方留点余地也是给自己留点脸面
:
: 老祖宗讲家丑不可外扬
: 我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发自「快看水母 于 PHK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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