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本来就是很拧巴的事
早该改革了
所有权归个人允许买卖,极大提升土地利用价值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农村的老房子,如果在本村没有直系亲属继承人(村里的户口),等老人去世以后,可以继承使用权,但是没有翻修权。那房子也没人住,慢慢的破败了怎么办呢?答案是:没办法。只能等它变成危房,最后收归村集体所有。
: 现在在座的各位的老家的房子,如果兄弟姐妹都离开了本村,那咱们的老屋,结局和十大一样,就是被拆除,合法合规合理不合情。
: 如果不想被拆除,一是可以卖给本村的人,二是老人在的时候尽量修的结实点,三是保留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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