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了,造成这种极端对立的思想,根源在于执法不严!监管部门的不作为。
“养狗必须办证,遛狗必须牵绳”,这是所有地方法规《养犬管理条例》里明确规定的。
然而,在现实中,有不少人往往对这些规定视若无睹,尤其在一些基层社区,无证养狗和无绳遛狗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为何?还不是因为这些行为未受到应有的处罚,没有形成对违规者足够的威慑。
之所以每年发生那么多起无绳遛狗致伤致死的惨案,最根本的原因是无绳遛狗的行为在狗咬人之前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小区里、公园里,看到有人遛狗不牵绳,你能怎么办?上去劝他、正气凛然指责他吗?态度好点的可能会敷衍你几句,说我家狗狗可乖了绝对不会咬人之类的。态度差点的,很有可能骂你神经病多管闲事。不服气?你报警啊,你看110会不会踢皮球让你找城管。
是的,按《养犬管理条例》,无绳遛狗行为是归属城管部门管理的。然而现实是,即使你执着投诉,等到城管姗姗来迟,遛狗的人早已回家,城管能帮你上门查处吗?不可能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绳遛狗行为,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崇州市公安局的通报说得再义正词严,如果不能在狗咬人之前对无绳遛狗的行为进行处罚,那么这种惨剧很可能会再次发生。
再说清楚一些:你们怎么不去看看那些犬只管理良好的国家,执法必严是根本啊,对于我们这个正步入越来越多宠物的国家来说,执法必严更是至关重要的。
绝不能因为执法成本高就放任自流,这是对公共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
对于那些多次投诉不改、执意无证养狗和无绳遛狗的人,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严厉处罚。要让所有养狗的人清楚地知道:养狗不办证是要被罚的,遛狗不牵绳是要被罚的,不能有侥幸心理。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对所有人来说都安全的地方,包括那些养狗的人。
事实上,只要拿出查处交通违法的力度来,养狗不办证、遛狗不牵绳的问题根本无需三个月就能得到有效解决。
还有,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里面规定了22种禁养的烈性、大型犬只种类,真的很让人感到疑惑,既然中华田园犬都禁了,狗圈都知道的凶残罗威纳却没有禁,这个条例是时候改改了。
相关部门真的应该“硬起来”,对无证养狗和无绳遛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才能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 在 hais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网上现在大都是极端思想,似乎要么就是养狗的都去死,要么就是对狗不能有任何限制。
: 本来这事情很简单: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遛狗必须牵绳,狗扑人受伤主人负监护人责任,这两条配合处罚措施就解决绝大部分问题了。
: 现在是这两条都管不住,导致到处都是极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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