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上门闹,辱骂,并且动手打人的导致轻微伤的行为,可以算寻衅滋事了,受害方不接受调解不要赔偿的话,警方那边是要直接行拘打人方
现在是警方直接以没打人,不立案处理。这个处理干净利落。不牵扯到打人方的任何责任,也不需要拘留。
楼主是外地城市的,应该是这个老师找了人,外地小地方jing圈子很认关系,我知道的群殴打死人的,找顺关系都能处理成主犯只判三年。这种事就无解了。
不能实锤打人,警方又出具了认定,这事通过正规渠道已经行不通。
只能是以闹制闹。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就看了摘要,说一下:
: 1、继续报警,报警以后要求警察出具受理回执,这个只是证明警察收到你的报案,没有其他证明(网络上很多出现的说已经报警警察已经立案的东西,一般就是这个回执,其实他不能证明立案)
: 2、根据规定,收到报警后多长时间内要给出通知,是否立案,不立案要有不予立案通知书
: ...................
--
FROM 124.2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