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
已于9月1日施行
《规定》“清单式”制定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合规手册”
改革优化消防监管方式
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
不断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
《规定》明确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单位应当履行对住宅区的六大管理责任。针对不如实记录履责事项、违规动火、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消防救援场地等行为新增11项违法责任。
01
从严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楼
对于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要求,单位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充电设施等要求。同时,从严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楼的要求,即“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 在 xiaoxiao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遇到有人提着电动车锂电池出入楼道,告知社区民J。
: 今天又遇到这人提电瓶上下楼,结果民J答复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处罚,只能劝阻。
: 这个小电瓶上楼的事,只能就此罢休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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