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microRN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是贵重的财物,打算交给警察的,那么先给110打个电话,再拿去派出所。不然提起来就走的确无法判断是拿回自己家还是拿去交公。
: 如果是不那么贵重的生活物品,比如雨伞啊或者帖子里的支架,完全可以留在原地。人家失主丢了肯定会先回原地找啊。可以跟景区管理人员或者保安讲一下某某地有遗落的物品。
"不然提起来就走的确无法判断是拿回自己家还是拿去交公",完全没必要。 拿起就走,去交公。我就不信半道上发现了施主还非要说我是拿回家要怎么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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