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是觉得判决如果按原价补交,那对早早集资的那些邻居们不太公平。
【 在 zhuan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主导这事上过班你就明白,不是说出力多就算主导了。首先政府出钱了,二是你们的协议是不是在政策的框架下搭的,政策是怎么规定之后能不能补缴的情况?我觉得是不可能有限制不能补缴的条文的。
: 除非业主签约时已经约定了不能反悔,并且政府也盖戳了,否则就是无据可依。
: 之后装电梯的如果想治别人,也可以去试试添加这个条款,看怎么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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