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业主可以申请赔偿侵犯公共空间的权利,甚至是可以申请拆除公共空间的电梯”
所以 你也承认电梯占用了老人拥有的公共空间。如果加装电梯时候没有对老人做出赔偿,那就没资格拒绝老人后来申请加入。 老人把房子过户后,新业主也不能申请加入?单独惩罚老人?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后来加装的电梯是属于老人的公共空间?那是其它出资人的“公共空间”
: 因为电梯的出资人有拒绝新增出资人的权利,要说堵上这个权利的就是老人自己本人,让你出资的时候不出资,后来想出资,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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