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代表所有人都有权利,有反对的权利,这个没问题吧。既然多数压制了少数,后面电梯建好了,少数派和多数派付出的或者做出的牺牲,或者叫承担的义务是一样的,现在如果愿意合理承担费用,凭什么不让使用呢?
这个和拆迁一样,难道当时反对拆迁的后来被强制拆迁就不应该享受拆迁政策?就像选举中的少数派难道就不能拥有公民普遍的权利?
当时建电梯的多数派还想隔离少数派把电梯变成自己的私有权利,问题是利用的都是公共区域,凭什么把公共部分作为多数派的独有权利?
顺便回答下某层楼,楼道和外立面都是公共区域,即使电梯没有在那层楼停。
【 在 scorpionGG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请教下,公共区域是什么?
: 楼道属于私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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