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 你们是真的看不懂文字吗?
如果你们是那32户人家,尤其是家里有老人,如果因为这1年里突发状态,因为没有电梯影响救治,你们还会这么心平气和吗?
当时他反对是他的权利,那么现在32户反对他使用也是32户的权利。
即便是法院出于公平原则让他使用,我觉得应该不能简单交分摊费用就了事了。】
这一年里,32户人家肯定是费了时间和精力去推进,人家的时间和精力就不考虑了?
不然,以后其他人也可这样做,事前反对,事后发现有利就加入。
说汉奸是极端了一些,那就换成生活里的案例
例如,违规占用应急通道,造成急救车辆进入,造成后果的,难道就简单按照交通法扣分罚款就完事的话,这种处罚不是处罚,是变相鼓励。
这种案例很多了,汽车在道路上便道阻止消防车辆,事后也就扣3分罚款200-1000元,批评教育
如果一个制度,做事没有监督、没有处罚处罚与他可能造成后果严重不成比例,那么这个制度就是有问题的。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老人比喻成汉奸这个根本就不对
: 老人反对增加电梯是合法的,当汉奸不是合法的吧
: 我觉得,老人有反对的权利。但是当他反对无效的时候,应该有选择是否随大溜交钱并使用电梯的权利。如果当时询问了,他没有交钱,那是他的不对。现在可以不让他用电梯,但是要对他的公摊面积,采光噪音等给予补偿。如果没咨询他本人。那么现在也没理由不让他用。但是应该补交费用,而且承担其余各家差价的合理利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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