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发生症状后,很长一段时间是当成疾病来治的
确定是中毒就用了很长时间,再确定是铊中毒,又用了更长时间
在发生疾病到确定中毒的这一段时间,没人想到去保护证据吧?这一段时间,没人刻意保护的东西,不为过吧?
确定了中毒,更有两种可能性:1.做实验当中不小心中毒了 2.被投毒
确定这两种可能性,也需要时间吧?
当确定了“被投毒”时,才转变成刑事案件,公安才会介入。公安介入时,已过去了大半年时间,物证灭失了,这还能咋办?
【 在 knwl 的大作中提到: 】
: 辛普森案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侦破?
: 朱令案唯一嫌疑人是两年之后才询问,物证在宿舍莫名其妙丢失
: 这两个案子能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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