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这个案子在报案时,不能确定的是事件的性质。能确定插入了,但不能确定是强奸。
“疑”,就是不确定。不确定时,就得调查,找证据去确定。那就有两种结果,找到了是强奸的证据,那就不是“疑”罪,是实罪了;或没找到是强奸的证据,那就疑罪从无。
当刘强东被报案时,就是犯罪嫌疑人。
【 在 feeling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刘强东是犯罪嫌疑人吧,证据不充分,不足以定罪,所以无罪释放了
: 有啥不能理解的?
: 如果疑罪从无,刘强东为啥要被嫌疑呢?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他有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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