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
朱令案嫌疑人的概念被偷换!
「张捷说法」今天在这里再一次把朱令案当中孙维偷换概念的情况给网友澄清一下,孙维一方把公安局解除嫌疑人身份给说成了她没有嫌疑,在司法上警察所说的“嫌疑人”是特定身份专有名词,是有证据指向其犯罪而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人,没有一定的证据仅仅是公安局的怀疑对象,是不能叫做嫌疑人的!对这种人以前这个叫做嫌疑犯,而后来的《刑诉法》认为犯罪需要法院判决,没有判决不能算有罪,所以在判决有罪以后叫做罪犯,判决前法院审理时叫被告人,在起诉到法院之前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叫做嫌疑人。孙维当年她就是以前所说的嫌疑犯,这样大家就明白了当年公安局对她的定性是什么性质。现在成为公安的嫌疑人,没有起诉等又放出来的,公安大多要承担错案责任,没有一定的证据也不会变成嫌疑人。
孙维的解除嫌疑人的说法,也就是到期没有被起诉,公安局的强制措施被取消了,但并不等于她的犯罪嫌疑就没有了,公安不能对她再侦查了,这里与法院判决她无罪的情况是不同的。
当时网友搞清楚的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早就不是嫌疑人了
: 咋2013年限制出境?她自己说的限制出境?
:
--
FROM 120.2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