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
第十条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 在 mad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下楼出电梯,电梯门一开,一只大狗就扑了过来,狗主就在身边,
: 两个裤腿都被咬破了,两个腿都伤了,一个直接破了,一个当时就淤青发紫了。
: 狗主是顶楼1801大妈,当时就要走,被拽住,说看看伤再说,才发现咬破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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