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就是咱们不是陪审团制度,孙家也没有当庭吃证据啊
她abb有啥证据吗
朱家有证据为啥不去告?
按照你们的逻辑,不去是不是就说明朱家自己有问题?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个abb说的挺清楚,意思是孙维方干扰侦查毁灭证据,本身就更应该被推定为有罪(虽然证据可能被孙维毁坏了)
: 这个意思在我国也是一样,比如债务人当庭吃了欠条,那就按原告主张的还钱,一个意思
: 这个abb虽然是个拳师,但思路比较清楚,吵架也算光明磊落
: ...................
--
FROM 220.178.4.*